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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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问答(五):第一、二、三、四批院校招生
发布时间:2013-06-05 作者:zhaoban  浏览次数:

第五部分    第一、二、三、四批院校招生

 

68. 第一、二、三、四批院校投档的顺序是怎样的?

第一批本科只设一个平行志愿,按考生分数优先原则投档。高校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第二、三、四批院校均有两个志愿。首先投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再投第二志愿;第二志愿,按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第二志愿投完以后,生源仍不足的,省招办向社会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69.院校怎样分配专业?

学校对进档考生专业分配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专业优先,即首先分配所有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没录满的专业,再看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二是分数优先,即将所有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分数越高,拟录取的专业排序越靠前。

也有部分院校在分配专业时规定了专业级差。专业级差是指院校对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时规定的分数差额。例如:某一院校规定专业级差为2分,院校在分配某一专业时,将第二专业志愿考生的成绩减去2分,将第三专业志愿考生的成绩减去4分,以此类推,然后,所有考生再行排序,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录取考生。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可登录相关高校招生网站或咨询相关高校招生办公室),详细了解高校录取规则,慎重选择专业。

70.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的护理学本科专业怎样录取?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的护理学本科专业,当学校调档线上填报该专业志愿的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上录取填报了护理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71.教育部批准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如何进行自主招生?

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自主选拔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试点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成绩达到高校所在批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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