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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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问答(十):其它类型的招生
发布时间:2013-06-05 作者:zhaoban  浏览次数:

第十部分    其它类型的招生

138.哪些考生具备保送资格?保送生如何录取?

一、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二、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三、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四、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武汉外国语学校可以推荐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作为保送生。由教育部直接下达推荐限额,公示推荐名单不得超出下达的额度,参加测试和录取的考生不得超出公示名单。武汉外国语学校应将推荐选拔条件、程序及名单在向高校推荐之前报省招办核准备案,推荐名单和录取名单应在校内张榜公布。

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招生院校审核同意,可免于参加普通高考,直接进入高校学习。教育部每年集中公布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在公布名单之列的考生,不能作为保送生录取。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布,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在湖北招生信息网、学校校园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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